鱼我所欲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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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
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
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
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
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
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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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翻译及注释
逐句原文翻译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
鱼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。
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。
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
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
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,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
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
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
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,人人都有,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一碗食物,一碗汤,得到它就能活下去,得不到它就会饿死。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,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;用脚踢给别人吃,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
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
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。这样,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
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
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;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;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。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?
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。
注释
(1)亦:也。
(2)欲:喜爱。
(3)得兼:两种东西都得到。
(4)舍:舍弃。
(5)取:选取。
(6)甚于:甚,胜于。于,比。
(7)故:所以,因此。
(8)苟得:苟且取得,这里是“苟且偷生”的意思。
(9)恶:厌恶。
(10)患:祸患,灾难。
(11)辟:通“避”,躲避。
(12)如使:假如,假使。
(13)之:用于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,无实意,不译。
(14)莫:没有。
(15)则凡:则,那么。凡,凡是,一切。
(16)得生:保全生命。
(17)何不用也:什么手段不可用呢?用,采用。
(18)辟:一作“避” 。
(19)为:做。
(20)而:但是。
(21)是故:因此。
(22)非独贤者:非独,不只,不仅 非:不 独:仅。贤者,有才德,有贤能的人。
(23)是心:是,此,这样。心,思想。
(24)勿丧:不丧失。丧:丧失。
(25)箪: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。
(26)豆: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。
(27)得之则生:则,就。
(28)弗得:弗,不。得,得到。
(29)呼尔:呼喝(轻蔑地,对人不尊重)。
(30)行道之人:(饥饿的)过路的行人。
(31)蹴尔而:蹴,用脚踢。而,表修饰。
(32)不屑: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
(33)万钟:这里指高位厚禄。钟,古代的一种量器,六斛四斗为一钟。
(34)辩:同“辨”辨别;
(35)何加:有什么益处。何,介词结构,后置。
(36)宫室:住宅。
(37)奉:侍奉。
(38)穷乏者得我与:穷乏者,穷人。得我,感激我。得,通“德”,感激。与,通“欤”,语气助词。
(39)乡:通“向”,原先,从前。
(40)已:停止。
(41)本心:本性。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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鱼我所欲也拼音版
我 所 欲 也 ;
熊 掌 ,
亦 我 所 欲 也 。
二 者 不 可 得 兼 ,
舍 鱼 而 取 熊 掌 者 也 。
亦 我 所 欲 也 ;
义 ,
亦 我 所 欲 也 。
二 者 不 可 得 兼 ,
舍 生 而 取 义 者 也 。
所 欲 有 甚 于 生 者 ,
故 不 为 苟 得 也 ;
死 亦 我 所 恶 ,
所 恶 有 甚 于 死 者 ,
故 患 有 所 不 辟 也 。
则 凡 可 以 得 生 者 何 不 用 也 ?
使 人 之 所 恶 莫 甚 于 死 者 ,
则 凡 可 以 辟 患 者 何 不 为 也 ?
由 是 则 可 以 辟 患 而 有 不 为 也 。
所 恶 有 甚 于 死 者 。
非 独 贤 者 有 是 心 也 ,
人 皆 有 之 ,
贤 者 能 勿 丧 耳 。
一 豆 羹 ,
得 之 则 生 ,
弗 得 则 死 。
呼 尔 而 与 之 ,
行 道 之 人 弗 受 ;
蹴 尔 而 与 之 ,
乞 人 不 屑 也 。
万 钟 于 我 何 加 焉 !
为 宫 室 之 美 ,
妻 妾 之 奉 ,
所 识 穷 乏 者 得 我 与 ?
今 为 宫 室 之 美 为 之 ;
乡 为 身 死 而 不 受 ,
今 为 妻 妾 之 奉 为 之 ;
乡 为 身 死 而 不 受 ,
今 为 所 识 穷 乏 者 得 我 而 为 之 :
是 亦 不 可 以 已 乎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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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《鱼我所欲也》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,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。强调“正义”比“生命”更重要,主张舍生取义。孟子性善,自认为“羞恶之心,人皆有之”,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,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,不做有悖礼仪的事。孟子对这一思想,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,影响深远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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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作背景
此篇约作于周赧王三年(前312年)孟子游说诸侯期间,时值战国"争地以战,杀人盈野"的混乱年代。文中"熊掌"为贵族珍馐,暗喻更高价值追求。作为儒家"杀身成仁"理论的经典表述,其"舍生取义"思想直接影响文天祥《正气歌》"时穷节乃见",近代谭嗣同狱中题壁"我自横刀向天笑"亦本于此。法国汉学家弗朗索瓦·于连称此篇"展现了中华文明对道德绝对性的终极思考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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