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首送别诗,是诗人在北庭,为京官崔侍御还京送行时所作,约作于天宝十三载(754)。此诗或写于交河郡,或写于轮台县。岑参虽未到过热海,但根据传闻和自己长期在荒远之地的体验,把它写得有声有色、神奇无比。
参考资料:
1、
高光复.高适岑参诗译释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1984:251-254
高光复.高适岑参诗译释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1984:251-254
2、
高光复.高适岑参诗译释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1984:251-254
高光复.高适岑参诗译释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1984:251-2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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