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诗约作于唐代宗大历年间(766—779年),当时吐蕃、回鹘多次侵扰唐朝边境,唐朝西北边境不甚安定,守边战士长期不得归家。诗中写到的金河、青冢、黑山,都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境内,唐时属单于都护府。由此可以推断,这首诗是为表现一个隶属于单于都护府的征人的怨情而作。
参考资料:
1、
陈志明 等.唐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3:672-673
陈志明 等.唐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3:672-6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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