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诗大概是天宝五载(746)夏,李白游山东济南时所作。诗中以热情的语言和夸张的笔法,描述了一位勇敢侠义的妇女为丈夫报仇的事迹。据诗云:“北海李使君,飞章奏天庭”可知实有其事。这首诗即事命题,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实生活及风俗习尚。
参考资料:
1、
(唐)李白著;刘开扬等选注.李白诗选注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9.09:81
(唐)李白著;刘开扬等选注.李白诗选注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9.09: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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