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宝三载(744),岑参应试及第,授官为右内率府兵曹参军,曾作《初授官题高冠草堂》以记其事。在这以前,诗人曾隐居终南山的高冠潭,时于长安与山间往还。这也是当时一些隐居以求官的士人常有的生活方式。这首诗即为诗人自长安还终南山隐居之处,告别自己弟弟时所作。
参考资料:
1、
高光复.高适岑参诗译释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1984:160-162
高光复.高适岑参诗译释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1984:160-162
2、
张桂丽,岑参《还高冠潭口留别舍弟》重读[J],《古典文学知识》,2009.06
张桂丽,岑参《还高冠潭口留别舍弟》重读[J],《古典文学知识》,2009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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