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白于天宝元年(742年)奉诏入京,供奉翰林。由于他嫉恶如仇,性情孤傲,不肯与李林甫、高力士等同流合污,很快受到排斥打击。他感到官场的黑暗污浊,内心感到十分苦闷,常常以酒浇愁,这首诗就是他醉歌中的一首。
此诗前人或认为是唐玄宗天宝四载(745年)李白居东鲁时的作品,或认为是开元(唐玄宗年号,713—741年)间李白居安陆时所作。
参考资料:
1、
周啸天 等.唐诗鉴赏辞典补编.成都:四川文艺出版社,1990:164-166
周啸天 等.唐诗鉴赏辞典补编.成都:四川文艺出版社,1990:164-1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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